《表2 2001-2015年深圳市不同年龄常住户籍人口肺癌发病情况》
2001-2015年新报告肺癌患者年龄为8.6~100.2岁,发病中位年龄为64.9岁(P25~P75:54.1~74.1岁)。2001-2005、2006-2010、2011-2015年3个阶段发病中位年龄分别为66.0岁(P25~P75:54.7~73.3岁)、65.0岁(P25~P75:53.9~74.1岁)和64.3岁(P25~P75:53.9~74.5岁),差异无统计学意义(Z=0.18,P=0.91)。深圳市肺癌在0~29岁年龄段发病率极低,30~49岁年龄段出现缓慢增长,50岁之后发病率随着年龄增长而迅速上升,在75~84岁年龄段发病率达到最高峰。与2001-2005年相比,2006-2010和2011-2015年2个阶段的发病率高峰呈后移趋势,最高发病率可达449.64/10万。肺癌发病人群在55~79岁年龄段占比较大,约占总发病人群的62%,见表2和图1。
图表编号 | XD008515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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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5 |
作者 | 赵仁成、雷林、蔡日东、郭艳芳、刘峥、周海滨、彭绩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科、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科、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科、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科、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慢性病防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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