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计划生育少生人口估计》
注:根据1982年人口普查、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和姚新武编(1995)《中国生育数据集》推算。
假定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保持1980年2.31的水平,可以得到2015年0~35岁人口总量,与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相比,结果是,1980~2015年出生人口在2015年存活人数为79 268.35万,比2015年调查得到的相应队列总人数65 151.3万多14 117.05万。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差距完全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那么,中国因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少生了14 117.05万人。如果假定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保持1979年的2.75或1981年的2.61,那么,也可以估计少生的人数(见表5)。对比不同生育水平的假定,由于时间长达近35年计划生育政策的存在,加之其影响超过平均生育一代人的时间间隔,因此很小的差别会产生非常明显的累积影响。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政策长期性与严格性相比,长期性的影响更大,具体其他假定条件下的严格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结果如表5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8484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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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王广州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