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国区域营商环境指标体系》
2018年11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召开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试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会议评审通过了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试评价报告。尽管国家发改委目前尚未正式出台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统一评价体系,但已有媒体及部分研究机构对我国营商环境进行区域评价。如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基于中国区域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表2),于2017年11月10日出版了《2017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年12月3日出版了《2018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
图表编号 | XD008475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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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0 |
作者 | 罗来军、石微巍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