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 0 1 5-2017年限上企业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2015-2017年12月度定报整理
在非经济普查年份,我们并未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总量测算。因此,我们后面的讨论主要以销售额(营业额)为主,这与限额标准中所采用的主营业务收入有区别(1),但并不影响我们对限额标准的定性分析。即使在定量判定限额标准的时候,也可以参考增值税税率进行一定转换即可。另外,我们对商业企业的销售额(营业额)总量进行测算时,是按照月度数据进行的,因此下面的比较都是以每年12月底限上企业上报的月度数据作为测算依据,而非根据年报测算的。2015年-2017年,全市商业企业分行业的限上企业规模占比及限上企业数量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8442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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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于国斌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统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