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载荷m与最大允许误差》
注:加载或卸载时任何一次单次测量结果的误差均不应超过相应载荷的最大允许误差。
根据GB/T 2910.1—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1部分:试验通则》中规定:电子天平精度应为0.002g或以上,称量的试样至少为1g,试验中使用的玻璃砂芯坩埚重量约为30g~40g,试验中使用的电子天平为:准确度级别Ⅰ级,最大称量值为110g,实际分度值为0.1mg。根据JJG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5.5条表3中对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检定分度值e=1mg,计算结果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395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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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杨杨、张成敏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纤维检验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