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和2017年中花11及其促冠根生长材料 (ERF3-7、ERF3-12) 在不同CO2浓度处理下的糙米率、精米率、整精米率、垩白粒率和垩白度》
表中数据为平均数±标准差;双因素方差分析计算显著性:***,P<0.001;**,P<0.01;*,P<0.05。
对于中花11和促冠根生长材料(ERF3-7、ERF3-12),CO2对糙米率和精米率无明显影响,对整精米率和外观品质的影响达到显著水平(P<0.05);种质和年际因素对加工和外观品质(精米率除外)的影响显著(P<0.05)(表2) 。
图表编号 | XD008282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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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0 |
作者 | 王东明、陶冶、朱建国、刘钢、朱春梧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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