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流域生态服务外溢效益评估指标》
对流域上游生态服务的外溢效益进行评估主要是为了计量外溢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确定生态补偿中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组织所应分担的总体补偿量的比例。因此,本研究并不追求对外溢的全部效益进行评估,而是只评估具有区际外部性的效益。对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的选取也侧重从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组织受益的角度来进行选取。能通过市场交易的生态服务外溢价值增值归为经济效益,主要由市场主体来补偿,可以明确受益群体的对人类社会有益的效益归为社会效益,主要由政府和社会公众组织来补偿,其他难以找到受益群体的对人类有益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效益归为生态效益,主要由政府来补偿。结合我国对流域生态服务价值的确认和所具备的资料基础,初步确定的外溢效益评估指标见表1,具体可根据不同流域的实地情况进行选取。经济效益的指标可以按照劳动价值论,通过市场价格来进行计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指标可以按照效用价值论,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直接市场法、替代市场法和模拟市场法进行评估[22]。指标权重可采用层次分析法(AHP)或德尔菲法(Delphi)来确定,最后建立流域生态服务的外溢综合效益评估体系。
图表编号 | XD008279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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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郑云辰、葛颜祥、接玉梅、张化楠 |
绘制单位 |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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