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
工业遗产居住型历史文化街区的建成时间较短,建筑类型相对较少,建筑分类数量可以酌情调整,如《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中将铁西街区的建筑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历史建筑、风貌较协调的近现代建筑[3]。部分街区中也可以将建筑类型进一步细化,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16)中将建筑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一般建筑和拆改建筑5种类型[4](图5)。为了便于更新和利用,除了少数价值较高的建筑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以外,多数建筑可以划定为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结合建筑分类情况,确定各级建筑的保护与整治要求(表4)。
图表编号 | XD008017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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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8 |
作者 | 周旭影、张广汉 |
绘制单位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