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元数据的资源责任》
对象是指通信和信息处理世界中的任何事物,是可标识(可以命名)的,同时是可被注册的。对象标识符是与对象相关联的用来无歧义地标识对象的全局唯一的值,可保证对象在通信信息处理中正确地定位和管理。依据我国《卫生信息标识体系对象标识符编号规则》和《卫生信息标识体系对象标识符管理注册管理规程》,我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根目录为2.16.156.10011.2.100,并分别对类目(2位码)、亚目(2位码)、细目(4位码)和信息资源(10位码)分别进行编码。见图6。
图表编号 | XD007815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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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0 |
作者 | 李岳峰、胡建平、张学高 |
绘制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