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徐州市提高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乙类药品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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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三市重点药品监控政策的管理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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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二,上调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2017年3月,徐州市医保中心首次实施上调先行自付比例的政策,将49种重点监控药品中的22种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调整为20%,27种乙类药品调整为30%(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