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徐州市降低或提高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乙类药品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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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三市重点药品监控政策的管理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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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制定,徐州市采用了以下两种方法。一是考察药品使用金额降幅。若某重点监控药品降幅处于15%~20%区间内,其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将保持不变或者降低;反之,若降幅不明显或使用量仍在持续增加,其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将提高10%~30%。二是宏观区分药品监控层次。徐州市共设置了5档分别为的先行自付比例,分别为10%、20%、30%、40%和50%,对临床疗效、药品价格等因素不同的药品实行分段监控(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