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徐州市降低或提高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乙类药品示例》
对于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制定,徐州市采用了以下两种方法。一是考察药品使用金额降幅。若某重点监控药品降幅处于15%~20%区间内,其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将保持不变或者降低;反之,若降幅不明显或使用量仍在持续增加,其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将提高10%~30%。二是宏观区分药品监控层次。徐州市共设置了5档分别为的先行自付比例,分别为10%、20%、30%、40%和50%,对临床疗效、药品价格等因素不同的药品实行分段监控(表7)。
图表编号 | XD007761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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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5 |
作者 | 卢梦情、裴佩、徐蔼琳、席晓宇 |
绘制单位 | 中国药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