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劳务报酬所得视为综合所得的一部分,按月预扣预缴(税率按从20%到40%预缴,见表4),年度终了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适用税率还是按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图表编号 | XD007626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10 |
作者 | 包燕萍、郑佳 |
绘制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劳务报酬所得视为综合所得的一部分,按月预扣预缴(税率按从20%到40%预缴,见表4),年度终了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适用税率还是按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图表编号 | XD007626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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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0 |
作者 | 包燕萍、郑佳 |
绘制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