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5年东中西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耦合协调均值》

《表4 2015年东中西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耦合协调均值》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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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视域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互动机制的耦合协调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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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由作者计算而得。

从图2和表4看出,由于区域经济文化水平、地理位置不同,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区域特征,即东、中、西部发展水平依次递减。其中,社会保险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商业保险是不争的事实。以2015年为例,东、中、西部地区的社会保险发展水平依次为0.82、0.72、0.62,而商业保险发展水平依次为0.36、0.18、0.11。从耦合发展来看,东部耦合度最高,且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但仍处于颉颃阶段。其中,北京、上海、广州耦合度分别为0.51、0.53、0.52,勉强进入良性耦合阶段。但中、西部耦合度较低,系统间协同作用不明显。从耦合协调度来看,东、中部没有明显差别,处于失调向协调的转变阶段,但西部地区协调度明显低,处于低度协调的关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