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留样管理常见问题》
注:该信息来源于《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
鉴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和餐饮企业的飞行检查越来越常态化,并以《检查警示函》的形式予以公示和责令企业整改、整顿,严重的甚至责令停产,笔者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所涉及的留样管理问题进行了汇总(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7500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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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5 |
作者 | 庞伟 |
绘制单位 | 上海悦孜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