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全厂各主要用水系统用水情况统计》
测试期间,2台机组平均发电负荷为641.8MW,约占全厂总装机容量的82.9%,满足试验发电负荷要求。从表1数据分析知:该燃气电厂的新鲜取水量与总耗、排水量之和基本平衡,水量不平衡率全厂范围在±5%以内,符合标准DL/T 606.5—2009的要求。全厂平均发电取水量为1 000.100m3/h,依据平均负荷计算得出全厂平均单位发电量取水量为1.56 m3/(MW·h),优于GB/T 18916.1—2012《取水定额第一部分火力发电》标准中300 MW级单位发电量取水量2.75 m3/(MW·h);复用水率为97.8%,符合标准DL/T 1052—2016全厂复用水率不低于95%的要求;循环水排污水约376.00 m3/h直接外排,没有开展回用,明显不符合DL/T 1052—2016内循环水回收利用率应大于90%的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7451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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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张志国、邓瑞霞、郝同杰 |
绘制单位 |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技术信息中心、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