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行业初始水权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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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县域水权交易决策模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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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m3

济宁市水权改革工作始于2016年,按照济宁市和汶上县地下水超采区压采目标和任务,2016~2020年需压采地下水143.4×104 m3,年均压采28.7×104 m3。位于地下水超采区的中都、汶上街道、南站、康驿、苑庄、义桥镇和经济开发区,农田灌溉面积约22 895.6ha,非超采区农田灌溉面积约29 158.9ha。因年均压采目标为28.7×104 m3,则超采区的农田灌溉定额约比非超采区的小0.053 6m3/ha,即超采区灌溉定额为12.4m3/ha,非超采区为12.5 m3/ha。另汶上县每年有440×104 m3的工业用水外供给任城区。按供需平衡原理,需求边际效益相等的理论解。依据汶上县水资源公报、汶上县统计年鉴、汶上县近3~5年用水统计情况等基础资料,结合现状用水水平采用定额法计算得到汶上县用水总量行业初始水权分配水量,并求解边际效益相等的理论解,体现到预留水量中,见表3。由此可见,分配方案配得的总水权水量未超过济宁市下达的汶上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配水量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