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标准样品经不同前处理氨氮测定结果》
标准样品为国家环保部标准样研究所监制,编号分别为2005101和200593。移取标准样品10.00mL加入容量瓶,定容至250mL,编号为2005101的标准值为(1.12±0.07)mg/L,编号为200593的标准值为(30.4±1.8)mg/L。本次是采用3种方法进行比对:不经任何预处理直接取适量水样作试样测氨氮;经絮凝沉淀后取上层清液作试样测氨氮;经预蒸馏后作试样测氨氮。3种方法分别吸取原液、絮凝沉淀后的上清液以及馏出液,取样量相同,比色所加显色剂等条件步骤均相同。测定数据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364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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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王日华 |
绘制单位 |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