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安徽省高校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教学场地设施情况 (N=个)》
注:多功能练身房是指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可容纳30以上且设施完善的场馆;舞蹈房专门用于教学和练习的场所且配备镜子、影像设备等,面积约在200平方米左右;健美操室可容纳30人以上教学,面积约在300平方米以上;表演舞台是指不小于150平方米.
体育艺术表演专业受专业特点的限制,实践课教学中对场地和器械设备要求较高,多数课程必须在室内场馆进行,且还需安装地板、镜子、把杆、小软垫、音响设备等设备.通过对安徽省体育艺术表演专业高校调查显示(表3):除安徽师范大学场地设施基本符合要求外,其他院校均未达到规定标准,这给课堂教学与学生自行练习造成重要影响,从而制约了学生专业技能水平.
图表编号 | XD00728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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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25 |
作者 | 颜小燕 |
绘制单位 | 安徽工程大学体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