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A、B、C3个区域潮时潮高及对应灯浮处的海图水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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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PDM港超大型矿砂船船舶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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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船舶离开泊位进入航道后,引航员一般在23号灯浮下船,在主机负荷允许条件下,尽快提高速度,使船舶尽量稳定在预定的航线上,并尽快以港内全速航行,增加舵效。从泊位到航道出口约58海里,到2号锚地约34海里,船长应根据本船开航的潮汐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决定直接通过港外航道浅水区域或者在2号锚地锚泊候潮等待。A区域(1/2号灯浮附近)涨潮潮时约为6小时,必须注意并仔细计算,此区域的潮时比主港ITAQUI港提前约75分钟,潮高也只有ITAQUI港的60%。其他两个区域潮时潮高及对应灯浮处的海图水深如表1所示。若选择抛锚候潮,2号锚地为首选。但需注意在此锚地外西北部有一处水深24.5m的浅点,应避免从此处进入2号锚地。船舶应根据实际开航时间和吃水,仔细计算各潮汐区域的潮时和潮高,然后采用合适的方案,选择是直接通过浅水区还是需要抛锚候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