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不同分类标准的各指标差异》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分类机制的完善——基于行为频次和严重程度的考察》
注:加粗数字为P<0.1统计显著水平的分类方式。
从行为分界点来看,区分未成年犯的6种理想分类方式对重度未成年人犯罪习性的切点都是8种越轨行为,故我们认为8种不良行为是重度犯罪习性的理想切点。而对于轻度犯罪习性而言,我们发现第19种分类方式最优,该种分类方式的F值最大,即它能很好地区分轻度、中度和重度未成年犯的犯罪习性。综合考量之后,我们认为实施了3种以下(包括3种)越轨行为并伴有1种犯罪行为的少年犯为轻度犯罪习性者;实施了4~7种越轨行为且伴有1种犯罪行为的少年犯为中度犯罪习性者;实施了8种以上(包括8种)越轨行为或2种以上(包括2种)犯罪行为的少年犯为重度犯罪习性者。为进一步检验上述分类方法的科学性,本文采用统计hSD检验,测试轻度、中度和重度犯罪习性未成年犯在自控力水平、父母教养方式、心理健康水平、法制意识和结交朋辈这5个犯因性指标上的两两差异,结果如表2所示。3组未成年犯在父母教养方式、心理健康、法制意识和结交朋辈这4个指标上,至少有1组之间的差异达到统计学上的显著水平。虽然本研究发现犯罪习性越重的未成年犯,其自控力水平越低,但不论是轻度、中度或重度犯罪习性的未成年犯,其自控力水平都未有显著差异,这可能是由于罪错未成年人的自控力都较差所导致的。
图表编号 | XD00714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张小华、夏一巍、黄开诚、陈立毅 |
绘制单位 | 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广西警察学院警务研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四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