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新建镇3种农业污染源污水排放量及潜在灌溉回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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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肥水资源化的河网区镇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系统的构建:以太湖地区新建镇为例》
夏季月为6—11月,冬季月为12—次年5月。1) 农田径流(不考虑农用灌溉)。
现场调查获悉该镇的养猪场、养鸡场均采用干清粪工艺收集粪污。按照GB 18596—2001[21],猪和鸡冬季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1.2 m3·百头-1·d-1和0.5 m3·千只-1·d-1,猪和鸡夏季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1.8 m3·百头-1·d-1和0.7 m3·千只-1·d-1。据此得到该镇畜禽养殖年污水排放量为71.96×103m3,其中,夏季污水排放量占全年的59.5%(表3)。
图表编号 | XD007114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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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孙笑蕾、胡正义、刘莉、李松炎、刘福来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中丹学院、哥本哈根大学作物与环境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中丹学院、中丹科研教育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中丹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中丹学院、哥本哈根大学作物与环境科学学院、哥本哈根大学作物与环境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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