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结构》
(2) 重点污染防渗区设计方案。重点污染防渗分为场底防渗和边坡防渗2个部分。危废暂存库、稳定/固化车间、调节池和事故池等单元防渗要求按照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进行设计,要求防渗系数达到或小于1.0×10-10cm/s。结晶盐暂存区和安全填埋库区单元防渗要求按照GB 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设计,要求防渗系数达到或小于1.0×10-12cm/s[1]。库区基底和边坡的防渗系统设计由上而下的结构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7098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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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郝继锋 |
绘制单位 |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煤化工分院、国家能源煤炭高效利用与节能减排技术装备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