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2014—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统计》
注:一氧化碳-95per为一氧化碳的24 h平均第95百分位数。
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年均值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7013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王柯菲 |
绘制单位 | 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一氧化碳-95per为一氧化碳的24 h平均第95百分位数。
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年均值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7013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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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王柯菲 |
绘制单位 | 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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