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明清苏作家具不同题材使用技法偏好程度》
注:△、△△、△△△、△△△△分别表示较少、比较、十分和特别的偏好程度(□、○偏好数量同此),△表示明清整体,□表示明式,○表示清式。
综上所述,明清苏作家具装饰题材与部位及技法之间均存在明显的使用偏好,偏好程度具体如表5、6所示。围绕装饰部位与雕刻题材、装饰题材与雕刻技法,从整体和局部视角(按明式和清式雕饰风格划分)可以发现明清苏作家具在装饰题材与部位、技法之间的整体性和不同时期的偏好特征[8-9]。
图表编号 | XD006973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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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6 |
作者 | 高伟霞、吴智慧、余继宏 |
绘制单位 | 常熟理工学院、南京林业大学、东华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