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治疗后两组患者气道再通效果评价的比较》
注:A组:APC治疗联合化疗组,B组:单纯化疗组。
A组患者经APC联合化疗后,根据患者主观感受,大部分患者临床症状有所改善,具体表现为:咳血改善19例(19/22,86.4%)、呼吸困难改善28例(28/29,96.5%)、咳嗽改善28例(28/30,93.3%);而B组患者经单纯化疗的临床症状改善情况不明显。A组患者经治疗后,气道再通效果显著,完全有效7例(23.3%),部分有效17例(56.7%),轻度有效6例(20%),临床有效率为80%;而B组患者中,部分有效6例(18.8%),轻度有效11例(34.4%),完全无效15例(46.8%)。两组患者治疗后气道再通效果评价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A组的治疗效果显著优于B组(χ2=28.697,P<0.001)。(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6969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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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8 |
作者 | 赵祥玲、武前枝、汪影、朱成圣、赵娟 |
绘制单位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六安医院呼吸内科、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六安医院呼吸内科、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六安医院呼吸内科、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六安医院呼吸内科、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六安医院呼吸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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