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海峡西岸城市群与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的产业互补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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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城市群经济网络的动态演化——基于海西、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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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农林牧渔业;(2)采掘业;(3)制造业;(4)电力煤气及水生产供应业;(5)建筑业;(6)交通仓储邮电业;(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零售贸易业;(9)住宿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业服务业;(13)科研、技术服

将各产业的区位商之差的绝对值|LQik-LQjk|定义为产业功能互补指数。西城市群与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在生产性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产业上存在较强的互补性,而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业等产业的互补性则较弱(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