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饮水途径重金属元素的质量浓度》
10-3mg/L
我国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11],饮用水中砷含量不得高于0.01 mg/L,铬不得高于0.05 mg/L,镉不得高于0.005 mg/L,铅不得高于0.01 mg/L,镍不得高于0.02 mg/L。不同饮水途径重金属元素的含量见表1,从表中可以看出,不同饮水途径下重金属均不超标,但是使用热水壶直接加热重金属含量最高,净水器过滤机桶装水中重金属含量较低。推测使用热水壶可以引入重金属。可能原因为:“304”只是不锈钢的其中一种,只需满足标准GB/T 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中对重金属元素种类与含量的要求,不一定能满足标准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对重金属析出的限量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6600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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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朱美霖、张亚红、朱慧丽、田永昌、冯宁川 |
绘制单位 | 宁夏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药学院、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