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广州市不同辖区家庭生活垃圾丢弃地点构成比例(%)》
调查家庭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62 kg/d。生活垃圾丢弃地点主要是垃圾池(箱)(占62.96%)和房子周围的固定点(占37.04%),无随意丢弃的现象。BY、HP、NS和ZC区家庭的生活垃圾丢弃地点以垃圾池(箱)为主,分别占75.38%、70.00%、75.64%和87.06%。见表8。
图表编号 | XD006490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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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0 |
作者 | 黎晓彤、钟嶷、王德东、孙丽丽、周金华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卫生科、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卫生科、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卫生科、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卫生科、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卫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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