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样品采集和分析情况》
注:1) 车间内分析指标仅为VOCs.2) 排气筒进口为某生产环节排放的VOCs废气经收集至某处理装置处理前的位置.3) 排气筒出口为某生产环节排放的VOCs废气经收集至某处理装置处理后的位置.下同.
该研究选取典型汽车零配件涂装企业并对其不同生产环节排放的VOCs开展样品源采集,生产环节包括自动喷漆线(包括底漆喷涂、面漆喷涂、清漆喷涂)及烘干、手工底漆喷涂、自然冷却、涂装设备保养及水洗产品(包括水洗排气、水洗烘干及水洗冷却).根据我国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26]和HJ 73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27],使用真空箱、手持式手气泵和隔热枪等设备将废气从企业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抽气到新的Tedlar气袋(2 L,美国LASTIC FILM公司)中待分析.样品均在正常生产工况、末端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时采集,每个工艺过程均采集3个平行样,共获得有效样品72个.表2为样品采集和分析情况.在自动涂装线喷漆过程包括底漆、面漆、清漆喷涂,产生的VOCs采取水幕漆雾捕捉系统,与烘干废气一齐收集至RTO(蓄热式热力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此外,小部件及无法在自动喷漆线中进行喷涂底漆的部件均在手工底漆喷涂车间内完成喷涂,经水幕捕捉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处理.
图表编号 | XD006482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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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邹文君、修光利、鲍仙华、席雪飞、陈佳慧、闫磊、王震东 |
绘制单位 | 华东理工大学国家环境保护化工过程环境风险评价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化学污染物环境标准与风险管理重点实验室、上海污染控制与生态安全研究院、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国家环境保护化工过程环境风险评价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化学污染物环境标准与风险管理重点实验室、上海污染控制与生态安全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国家环境保护化工过程环境风险评价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化学污染物环境标准与风险管理重点实验室、上海污染控制与生态安全研究院、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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