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我国其他地区各情景下的一般社会经济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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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动态模块设定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我国其他地区未来的经济社会情景做出了假定,所有经济数据的预测时间区分为2个阶段,即2012—2020年和2021—2030年.其中,2012—2017年的相关数据基于历史值获得,其他年份的数据根据预测所得(见表3):(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2]提出,“十三五”时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以上.结合2012—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年均GDP增长率约为8.8%[33-34],设定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2020年的年均GDP增长率为8.3%;而全国的“十三五”规划目标设定GDP年均增长率在6.5%以上[35],结合2012—2017年全国年均GDP增长率约为7.3%[36-37],设定我国其他地区2012—2020年的年均GDP增长率为7.0%.考虑到当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发展与全国发达地区(如浙江省等)仍然存在一定差异,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来的GDP增长率主要参考全国发达地区当前的经济增长率,将2021—203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的GDP增长率设定为7.5%,而我国其他地区则参考林伯强等[31]的预测值,设定为5.0%.(2)结合刘兰凤等[38]的判断,将我国其他地区2012—2020年的平均人口增长率设定为1.0%,2021—2030年的年均人口增长率设定为0.5%;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受当前人口与产业规模的限制,人口增长的潜力有限,假设其人口增长率略低于全国水平,两个时间段内的平均人口增长率分别设定为0.7%和0.3%.(3)结合林伯强等[39]对未来产业结构的假设,设定我国其他地区2012—2020年的三次产业比重分别约为7.5%、40.0%、52.5%.根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经济增长会表现出一产和二产比重下降、三产比重升高的趋势,故该文将我国其他地区2021—2030年的三次产业比重分别调整为6.0%、35.0%和59.0%;由于目前尚缺乏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来产业结构变化的相关研究、政策规划,该文假设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产比重略高于我国其他地区,二产比重高于我国其他地区,三产比重低于我国其他地区(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