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地区的土地流转行为》

《表3 不同地区的土地流转行为》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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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能促进农户土地流转吗——基于CHARLS三期面板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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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的样本分布在全国东部、东北、中部、西北、西南地区的28个省(市、区),其中东部地区含山东、河北、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北京、上海、天津;东北地区含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中部地区含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山西;西北地区含陕西、甘肃、青海、新疆;西南地区含四川、重庆、广西、云南、贵州。其社会经济、资源禀赋及家庭情况差异较大,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不同地区的土地流转行为研究表明(图1、表3),中国土地流转行为并不活跃,与总样本的规律相似,各地区耕地转出和转入分别呈逐年上升和逐年下降的基本趋势,由此推测中国耕地呈现越来越集聚的趋势。耕地转出方面,东北地区的耕地转出比例最高,2015年达22%,其次分别为东部(16%)、中部(13%)、西北(11%)和西南地区(10%),西北地区的耕地转出率2011-2015年未发生明显变化;耕地转入方面,东部、中部和西北地区的耕地转入行为逐年下降,而东北和西南地区的耕地转入率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于2013年达到最大值。以2015年为例,除西北地区的耕地转入率为9%,其余各区均在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