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本项目土壤污染因子修复目标值》
最终确定场地修复目标值为:场地修复目标值:即本项目场地经过治理修复后土壤中污染因子含量须满足铜(Cu)低于600 mg/kg,锌(Zn)低于1500 mg/kg,六价铬(Cr6+)低于0.54 mg/kg,总石油烃(TPHs)低于5000 mg/kg,苯并(a)蒽低于4.0 mg/kg,苯并(b)荧蒽低于4.0 mg/kg,苯并(a)芘低于0.66 mg/kg,茚并(1,2,3-cd)芘低于4.0 mg/kg,二苯并(a,h)蒽低于0.66 mg/kg。
图表编号 | XD006322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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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白娟、程曦、殷俊、白瑞、陈婷 |
绘制单位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