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排污标准对比:石油炼化企业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工作的探讨》
注:各项目单位均为mg/L。
环保部相继出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等多项行业废水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的排放标准分别提高至60、8mg/L左右,期望通过排放标准提升来降低污染物排放。部分重点地区更是提出排污标准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如《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主要污染物COD的排放标准提高到50 mg/L,《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890—2012)对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的排放标准分别提高至30、1.5 mg/L等。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布的各类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逐年降低,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6299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陈国、宋阳、曲婧 |
绘制单位 |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