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广西城市供水情况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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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方案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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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占常规用水量比例法。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应急供水居民生活用水量可压缩平均日用水量的30%~40%;根据《关于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桂水资源[2013]36号),备用水源供水规模应满足现有供水水源发生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城市居民的基本用水需求,可按规划水平年供水规模的33%~50%确定;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办规计函[2016]625号),原则上城镇应急水源规模应按照每人每天应急供水30~40 L的最低要求来确定,或应急供水量达到常规供水量的20%以上,以保障居民最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本文2020年、2025年应急用水量按常规用水量的40%左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