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设计进水水质及排放标准》
mg·L-1
福建平潭某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5.0×104m3/d,分为两组。单组A2/O工艺总水力停留时间(HRT)为15.9 h,总体积为16 532 m3。由于区划功能调整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该污水厂的出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提高至地表水准Ⅳ类标准(见表8)。为此,提出两种提标工艺方案:a.改良Bardenpho工艺,即在现状A2/O生化池后增加“A/O工艺”;b.现状工艺二沉池后增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
图表编号 | XD006127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5.17 |
作者 | 魏忠庆、胡志荣、上官海东、叶均磊、邱勇 |
绘制单位 | 同济大学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加拿大G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