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成都市“阳光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满意度分布特征》

《表3 成都市“阳光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满意度分布特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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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阳光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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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数字为百分比。*Fisher确切概率法;a,b不同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检验:P<0.05)。

家庭对病情控制结果、项目总体情况达到满意的比例分别为47.75%和93.26%。卡方检验结果示,家庭月收入大于1 500元、收不抵支、当前规律足量服药、生活状况较好、当年住院自付医疗费用≤1 000元的患者家庭,更可能表现为对病情控制结果满意;就诊地区距成都市较近、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救助累计次数≥3次的患者家庭更倾向于对项目总体情况满意;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未发现“救助卡办理所需时间”、“办卡过程繁琐性”与满意度相关(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