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解释变量和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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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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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1所示,调查样本中,男性农村劳动力占58.4%,女性农村劳动力占41.6%,男女比例约为6:4,劳动力平均年龄32.5岁,未婚男性农村劳动力占男性劳动力的42.2%,其中30岁以下男性农村劳动力占未婚男性农村劳动力的98.4%,未婚女性农村劳动力占女性农村劳动力的38.9%,其中30岁以下女性农村劳动力占未婚女性农村劳动力的96.6%,男性农村劳动力比女性农村劳动力外出意愿高7.125倍。小学及以下水平农村劳动力占21.5%,初中水平占44.7%,高中(中专)水平占12.6%,大专及以上水平占21.2%,受教育程度低。完全不懂汉语的占35.5%,懂一些汉语的占48.3%,熟练掌握汉语的占16.2%,汉语水平较低。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农村少数民族每个家庭可以生育三个孩子,样本家庭平均人口数为5人,相比汉族家庭,少数民族家庭人口较多。家庭平均耕地面积6 670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积1 334平方米,年平均收入约1.4万元,人均年平均收入约0.28万元,人多地少,农业收入较低,人口承载力有限,贫困问题很突出。有70.1%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意愿不是十分强烈,倾向于选择距离家庭所在地较近的乡镇或县市就业,仅有29.9%的农村劳动力愿意到离家较远的乌鲁木齐、北疆或内地就业。有76.8%的农村劳动力期望由政府组织动员外出务工,23.2%的农村劳动力选择自己外出务工,外出务工收入期望值为2.46,期望月均收入略高于2 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