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肝移植治疗肝门部胆管癌Mayo标准[29, 33-34]》
注:PSC,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primary sclerosing cholangitis)
尽管越来越多的报道证实新辅助疗法联合肝移植治疗肝门部胆管癌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但是其适应证和患者纳入标准仍存在争议。目前,被大多数肝胆外科医师接受的肝门部胆管癌行肝移植治疗的患者纳入标准是Mayo标准,详见表1[29,33-34]。随着腹腔镜技术的发展,在Mayo纳入标准基础上,移植前行腹腔镜探查以排除区域淋巴结转移已成为常规,但是这同时也带来肿瘤细胞可能种植转移的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的论证研究。此外,德国汉诺威大学Pichlmayr等[35]认为符合以下纳入标准的肝门部胆管癌患者行肝移植治疗是有效的:(1)剖腹探查证实无法切除,已确诊为国际抗癌联合会(Union for International Cancer Control,UICC)II期;(2)因肿瘤浸润等原因只能行R1或R2切除;(3)切除后肝内局部复发者。1997年该中心Klempnauer等统计了该中心的32例肝门部胆管癌患者,施行肝移植治疗的患者肿瘤切除率已达50%,表明该标准是有效的,但是仍然需要多中心、大样本量的研究[36]。尽管肝移植治疗肝门部胆管癌在不可切除的患者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新辅助治疗联合肝移植对可切除的肝门部胆管癌所起的作用仍有争议。Croome等[37]通过回顾性分析研究认为:明显可切除的原发性肝门部胆管癌患者应接受切除术治疗,符合Mayo纳入标准的肝门部胆管癌患者,应该选择肝移植治疗;对于临界可切除的肝门部胆管癌是否能选择肝移植仍有争议。Ethun等[32]通过回顾性研究也得出符合Mayo移植标准的肝门部胆管癌患者行肝移植治疗可获得良好的预后,而且可切除的肝门部胆管癌行肝移植治疗的疗效一般,然而作者表示能否应用这项研究结果指导临床上肝门部胆管癌的治疗依然需要进一步的大样本研究。
图表编号 | XD006006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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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秦伟、高坚钧、钟翔宇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胆胰外科、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胆胰外科、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胆胰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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