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92年和2014年我国四部门的内部相对收入份额》

《表2 1992年和2014年我国四部门的内部相对收入份额》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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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税、实际存款利率与居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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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的“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数据综合整理。

通过表2,可以观察四部门内部收入分配的相对收入份额变化趋势:一是劳动者报酬相对份额。1992年,金融机构部门劳动者报酬是标准(非金融企业)的0.44倍;2014年有所上升,达到标准的0.71倍。1992年,政府部门劳动者报酬是标准的1.24倍,2014年大幅度提高到2.08倍。1992年,居民部门劳动者报酬是标准的1.80倍,2014年下降为1.69倍。二是生产税净额相对份额。1992年,金融机构部门是标准的1.06倍,2014年下降到标准的0.65倍。1992年,政府部门是标准的0.24倍,2014年大幅下降为0.04倍。1992年,居民部门是标准的0.28倍,2014年下降为0.11倍。三是财产性收入相对份额。1992年,金融机构财产性收入是标准的0.03倍,2014年大幅度提高到0.67倍。1992年,政府部门为标准的0.63倍,2014年提高到1.03倍。1992年,居民部门为标准的0.01倍,2014年提高到0.4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