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光致变色纺织品恢复速率测试结果》
撤掉激发光源后,光致变色样品即快速恢复原有颜色,在图5中表现为曲线最大转折处。将310 s时测得的ΔEF数值与300 s时的ΔEF数值的变化率作为样品恢复速率的相对表征函数,按照颜色恢复速率计算的结果如表1所示。可相对得出1#~6#样品的恢复快慢顺序为:4#>5#>1#>6#>2#>3#。与变色速率相比,变色快的样品其恢复速率也较快,变色与恢复的趋势基本一致。
图表编号 | XD005893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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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赵博研、赵玉珠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纤维检验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纤维检验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