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沼气、电可替代的薪柴量及保护的林地面积》

《表3 沼气、电可替代的薪柴量及保护的林地面积》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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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农村沼气电力替代薪柴的生态经济效益初探——以绿康沼气合作社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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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据黎镐鸿[4]在长汀县的研究,薪柴生产量为7 767kg/ (hm2·a)

根据沼气、电力与薪柴之间的热值与热效率数据,可换算出使用沼气节约的薪柴量,表3为沼气与薪柴之间的用量换算,132户使用的沼气量相当于节约薪柴173 452kg,可以保护林地22.33hm2。假设绿康沼气合作社的养殖规模不变,在沼气池够用的情况下,所有沼气都提供给农户,每年可节约薪柴429 055kg,相当于保护林地55.24hm2。根据福建省2017年统计年鉴资料中农村居民人均用电量的估算,132户(按户均4人计算)年用电总量约为332 999kWh,若按每使用1kWh电做饭相当于消耗薪柴0.69kg计算,则相当于节约薪柴229 769kg,可以保护林地29.58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