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年龄组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情况[例 (%) ]》
调查对象中在麻风院村居住的有1例(0.71%),有住麻风院村需求的2例(1.42%);夫妻同住70例(50.00%),和子女居住35例(25.00%),独居30例(21.40%),和其他亲属居住5例(3.60%);生活无他人照顾55例(39.29%),由子女照顾41例(29.28%),由配偶照顾35例(25.00%),由亲戚照顾3例(2.14%),居住在敬老院或者集体照顾4例(2.87%),其他义工照顾2例(1.42%)。各年龄段间劳动能力、生活能力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病程越长、判愈时间越长麻风治愈存活者生活越不能自理,生活能力与病程和判愈时间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2,3) 。
图表编号 | XD005792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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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0 |
作者 | 冯地忠、何伏华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金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金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