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反复呼吸道感染诊断标准》
根据国内制定的RRI的诊断标准[1],按照年龄及感染的部位不同,将RRI分为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和反复下呼吸道感染,反复下呼吸道感染又分为反复气管支气管炎和反复肺炎。具体评判标准见表1。(1)两次感染间隔时间至少7 d。(2)若上呼吸道感染次数不够,可以将上、下呼吸道感染次数相加,反之则不能。若反复感染是以下呼吸道感染为主,则定义为反复下呼吸道感染。(3)确定次数需连续观察1年。(4)反复肺炎指1年内反复患肺炎≥2次,肺炎需有肺部体征和影像学证实,两次肺炎诊断期间肺炎体征和影像学改变应完全消失。(5)按6个月内呼吸道感染的次数诊断,6个月内呼吸道感染≥6次,其中下呼吸道感染≥3次(其中肺炎≥1次)。
图表编号 | XD005753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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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0 |
作者 | 李延琪、王立军、冯占伟 |
绘制单位 | 西安市儿童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