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反复呼吸道感染诊断参考标准》

《表2 反复呼吸道感染诊断参考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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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时运用扶正化痰膏治疗儿童反复呼吸道感染的临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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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两次感染间隔时间至少7 d以上;(2)若上呼吸道感染次数不够,可以将上、下呼吸道感染次数相加,反之则不能;(3)确定次数须连续观察1年;(4)反复肺炎指1年内反复患肺炎≥2次,肺炎须由肺部体征和影像学证实,两次肺炎诊断期间肺炎体征和影响学改变应完全消失

根据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及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修订的《反复呼吸道感染的临床概念和处理原则》[1]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