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肝素与化妆品相关的药理研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发布的《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公告》、CTFA和中国香化协会2010年版的《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都将作为化妆品原料。肝素一般对无过敏史的人无毒副作用,但出血性外伤的场合建议慎重使用或含有肝素的制品,药理作用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5632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王建新 |
绘制单位 | 江南大学化工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发布的《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公告》、CTFA和中国香化协会2010年版的《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都将作为化妆品原料。肝素一般对无过敏史的人无毒副作用,但出血性外伤的场合建议慎重使用或含有肝素的制品,药理作用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5632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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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王建新 |
绘制单位 | 江南大学化工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