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干预措施的遵医行为比较/例 (%)》
注:两组比较,χ2=6.612,aP=0.010
观察组遵医总数(包括良好遵医及一般遵医人数)比例为87.3%,对照组遵医总数比例为68.3%,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P<0.0 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56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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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05 |
作者 | 杨洪喜、赵瑞丽、张俊会、王永芳 |
绘制单位 |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理教研室、邢台市人民医院风湿免疫科、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病理教研室、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理教研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