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低温真空烘箱干燥法称重记录》
将带有试样的滤筒放入真空烘箱内,控制真空烘箱的温度为(50±2)℃、真空度为(6.4×104~7.1×104)Pa,在该条件下干燥试样2 h后取出滤筒,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重。然后将带有试样的滤筒在同等条件下干燥1 h,取出,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称重。记录每次烘干前后减重,统计(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5555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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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朱正红、孙丹、朱正祥、常万银、白雪、王廷英 |
绘制单位 |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质检中心、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质检中心、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质检中心、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质检中心、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质检中心、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质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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