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灵川县农机用户对“三包”服务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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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经销企业监管工作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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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经销企业“三包”服务能力不足,存在诸多问题。在农业机械销售中,“三包”服务是非常重要的服务标准。随着农机销售量持续增加,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机用户对售后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农机经销企业重销售,轻售后服务普遍存在,加上服务能力有限,很难按规定及时为农民履行“三包”义务。其主要表现在:1) 农机经销企业没有安排足够的“三包”服务人员。经调查显示,本县经销企业售后服务人员均为1~5人。2) 普遍存在维修条件差的状况。维修设备陈旧,缺少必要的零配件。3) 存在故意拖延维修时间、推卸“三包”责任的现象。当遇到农机质量问题要求派人维修时,行动迟缓,特别是农忙季节,“三包”服务车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如2015年4月灵川县潭下镇大泉农机专业合作社有6台手扶式插秧机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消费者联系了经销企业,但经销人员以人手不够、缺少部件为由再三推诿。2天后,消费者向灵川县农机质量投诉站电话投诉,经县站工作人员与经销商和厂家沟通交涉,直到第4天厂家才派人来维修,从而影响了春耕生产。对45户农机用户进行了销售企业售后“三包”服务的满意度调查(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