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2017年居民家庭非财政转移性支出的统计结果表》
数据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收入分配研究中心《2018年度中国居民收入与财富调查》。
由表10的居民家庭收入统计结果以及图3的居民收入结果可知,工资薪金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为70.3270%,平均值为94973.59元,标准差为162029,最小值为0元,最大值为9600000元;经营性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为23.8042%,平均值为41020.72元,标准差为181523.1,最小值为-30000元,最大值为8000000元;财产性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为6.7058%,平均值为15828.92元,标准差为127040.9,最小值为-300000元,最大值为8030000元;转移性净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为-0.8370%,平均值为-6031.458元,标准差为66210.94,最小值为-3070000元,最大值为2391400元。
图表编号 | XD005471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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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邓雪梅、赵岩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部、财政税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