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欧盟重大危险化学品分类及临界量 (2012年)》
欧共体理事会于1982年发布了塞维索法令Ⅰ(82/501/EEC),确定了180种有重大危险性化学品及其临界量基准,作为重大危险源基准。欧盟1996年修订了原法令,称为塞维索指令Ⅱ(96/82/EC),该法令采用给出典型危险化学品和按危险类别方式分别给出临界量。2012年,为了实施基于GHS化学品分类的变化,欧盟发布了塞维索指令Ⅲ,重大危险化学品分类及临界量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5442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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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中国安科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所 |
绘制单位 | 中国安科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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